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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2017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的说明

各相关船舶经营单位:

2017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已开始更新,请各单位联系我司进行签署。

一、符合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船舶类型有:

1、载运散装油类货物的船舶

2、油类之外的其他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

3、1万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

二、以下船舶不强制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:

1、内河船舶。

2、1万总吨以下的液化气体船。

3、1万总吨以下的载运汽油船舶。

4、1万总吨以下的空载液货船舶。

应急电话:0518-823237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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